一、降压药治疗对象:
1、高血压2级(血压等于或大于160mmHg)或以上患者。
2、高血压合并糖尿病,或已有心、脑、肾靶器官损害和并发症患者。
3、凡血压持续6个月以上,改善生活行为后仍未获得有效控制者。
4、从心血管危险分层的角度,高危和极高危患者必须使用降压药物强化治疗。
二、血压控制目标值:
1、原则上应将血压将到者能最大耐受的水平,目前一般主张血压控制目标值至少小于140/90mmHg。
2、糖尿病或慢性肾脏病合并高血压者,血压控制目标值应小于130/80mmHg。
3、根据临床试验已获得的证据,老年收缩期性高血压的降压目标水平,收缩压140-150mmHg,舒张压小于90mmHg但不应低于65-70mmHg。 |